太阳2娱乐學生單項先進評選表彰辦法
發布日期:2019-10-09 瀏覽次數: 1813
第一條 為加強校風、學風和精神文明建設,鼓勵學生發揮優勢和特長,努力提高實踐能力,對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新、文體活動及社會活動、社會服務、精神文明建設等某一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予以單項表彰獎勵。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太阳2學生管理規定》和《太阳2娱乐學生獎學金條例》,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條件
受表彰的學生均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太阳2的規章製度,未受校紀處分者。
(一)精神文明建設方面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校風建設中有突出成績者或受到當地縣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獲得榮譽稱號者;
2.對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有功者;
3.樂於助人、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敢於對壞人壞事進行揭發、檢舉、鬥爭者;
4.關心太阳2的建設和發展,積極提合理建議並被采納者。
(二)職業技能大賽方面
學生參加市級以上職業技能大賽,取得獲獎名次者。
(三)外語過級方面
1.學生參加省組織的英語A級考試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者;
2.學生參加國家規定的四、六級英語考試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者。
(四)計算機過級方面
1.非計算機專業學生在全國、省組織的計算機等級考試中,通過二級及以上考試者;
2.計算機專業學生在全國、省組織的計算機等級考試中,通過二級考試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者;通過三級考試者。
(五)發表文學作品、文章方面
在市級及以上有公開發行刊號的報刊、雜誌上發表文學作品、文章者(每篇文章字數在800字及以上)。
(六)文體活動方面
1.在市級及以上文娛比賽中取得獲獎名次者;
2.在市級及以上體育比賽中取得獲獎名次者。
(七)其他方面在市級及以上比賽中獲得名次,或者表現突出的,太阳2認為應該表彰獎勵的。
第三條 評選比例
單項獎不受比例限製。
第四條 獎勵標準
(一)精神文明建設方面
受表彰級別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
獎勵 金額 | 集體 | 5000 | 3000 | 2000 |
個人 | 2000 | 1800 | 1500 |
(二)職業技能大賽獲獎
獲獎級別
獲獎等級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
集體 | 個人 | 集體 | 個人 | 集體 | 個人 | |
一等獎 | 3000 | 2000 | 2000 | 1000 | 1000 | 500 |
二等獎 | 2000 | 1500 | 1500 | 800 | 800 | 300 |
三等獎 | 1500 | 1000 | 1000 | 500 | 500 | 200 |
優秀獎 | 1000 | 800 | 800 | 300 | 300 | 100 |
此標準均是技能大賽官方組織,如果非官方(協會等)組織,則獎勵標準分別下降一個等級。
(三)英語過級方面
受表彰 級別 | 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 | 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 | 英語A級考試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 |
獎勵 金額 | 400 | 100 | 100 |
(四)計算機過級方面
考試等級 | 非計算機專 | 計算機專業 |
通過二級 | 200 |
|
通過三級 |
| 400 |
二級考試80分及以上 |
| 200 |
(五)發表文學作品、文章方面
在國家級、省級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按下列標準給予獎勵,非第一作者減半執行。
論文發表 刊物級別 | 核心期刊 | 國家級 | 省級 |
獎勵金額 | 2000 | 1500 | 800 |
在國家級、省級出版社出版論著、文藝著作,視作品的級別、社會影響參照下列標準給予獎勵。
專著 | 國家級 | 省級 | 小說、劇本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獎勵 金額 | 4000 | 3000 | 獎勵 金額 | 3000 | 2000 | 1000 |
(六)文體活動及其他活動方面
級別 等級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
集體 | 個人 | 集體 | 個人 | 集體 | 個人 | |
第一名 | 5000 | 3000 | 4000 | 2000 | 2000 | 1000 |
第二名 | 4000 | 2000 | 3000 | 1500 | 1800 | 800 |
第三名 | 3000 | 1500 | 2000 | 1000 | 1500 | 700 |
第四名 | 2000 | 1200 | 1500 | 800 | 1200 | 600 |
第五名 | 1800 | 1000 | 1200 | 700 | 1000 | 500 |
第六名 | 1500 | 800 | 1000 | 600 | 800 | 400 |
第七名 | 1200 | 600 | 800 | 500 | 600 | 300 |
第八名 | 1000 | 400 | 600 | 300 | 500 | 200 |
(七)單項獎獎勵均按照獲獎名次最高的金額標準獎勵。
第五條 評選表彰辦法
(一)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獲獎可以隨時進行表彰外,其他各項均在每學年與評選學生獎學金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評選,一起表彰。畢業班學生有些單項先進獎在畢業前和評選優秀畢業生一起進行評選表彰;
(二)本辦法規定的各項獎勵可以和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兼評、兼得;
(三)本辦法規定的有關獎勵項目必須由個人向系裏申報並出具相關有效的證明材料,由系初審推薦並報學生工作處審核,由院主管領導批準。
第六條 獎金發放辦法
(一)學工處分項登記造冊;
(二)院財務處分批發放;
(三)獎金由財務處直接打到獲獎學生本人銀行卡上。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停發單項獎金:
(一)凡取消學籍的學生;
(二)受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第八條 附 則
(一)本辦法適用於全院學生;
(二)太阳2根據具體情況,在評選時可臨時作出補充規定;
(三)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原《太阳2娱乐單項先進評選表彰辦法》停止施行;
(四)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