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2娱乐先進班集體評選表彰辦法
發布日期:2019-10-09 瀏覽次數: 1968
第一條 為獎勵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成績突出的學生班級,充分發揮班集體在校風、學風建設中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先進班級的榜樣示範作用,依據《太阳2娱乐學生管理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選類型
(一)先進班集體;
(二)紅旗先進班集體。
第三條 評選條件
(一)先進班集體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
2.有良好的班風,積極踐行《高等太阳2學生行為準則》;
3.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太阳2的規章製度,班級學生無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4.有良好的學風,全學年全班有70%的同學必修課考試、考查成績平均達到80分及以上;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活動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全班有75%的同學《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體育課成績全班有80%的同學達到75分及以上;全班晨練出勤率達到97%及以上;
6.全班學生綜合素質拓展(第二課堂成績單)成績均分達75分以上;
7.認真執行《太阳2娱乐學生日常行為管理規定》,成績顯著,且無違章用電情況,無晚歸和夜不歸宿情況;
8.在學生住宿管理方面成績顯著,班級宿舍文明安全衛生合格率達到100%;
9.在宣傳工作、文化娛樂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社會服務活動等方面成績顯著;
10.班幹部團結協作,有創新和奉獻精神,同學團結友愛;
11.每學期開學後兩周內,班級學生全部辦完註冊手續。
(二)紅旗先進班集體條件
從各方面表現更加突出、成績更加顯著的先進班集體中評選。
第四條 評選比例
(一)先進班集體,不超過參評班級總數的15%(以各系班級數為基數進行評選);
(二)紅旗先進班集體,不超過先進班集體總數的30%(以全院先進班級為基數)。
第五條 獎勵標準
(一)先進班集體 1000元
(二)紅旗先進班集體 2000元
第六條 評選辦法和程序
(一)每學年度評選一次,和學生獎學金評定工作同時部署,同時評選,同時表彰;
(二)符合先進班集體、紅旗班集體條件的班級:
1.向系裏提出自薦報告,並附書面先進事跡材料;
2.由系(院)按條件和比例進行評選、推薦,報學生工作;
3.學生工作處審核、把關;
4.組織班級申報答辯、公示;
5.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行文。
第七條 表彰獎勵辦法
召開全院大會進行表彰,頒發獎旗和獎金,在系院網站、校報上公布表彰決定和名單。
第八條 附則
(一)本辦法適用於全院學生;
(二)太阳2根據具體情況,在評選時太阳2可臨時作出補充規定;
(三)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原《太阳2學院先進班集體評選表彰辦法》同時停止施行;
(四)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