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2娱乐學生校外兼職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9-10-09 瀏覽次數: 1491
第一條 為了規範學生校外兼職管理,促進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同時,嚴防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妥善處理兼職工作中的相關問題,結合我院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校外兼職含義
通過規範管理學生校外兼職,促進學生正確處理學習與兼職之間的關系,增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意識,加強自我保護的安全觀念。確保學生在提高社會實踐能力的同時,能夠順利完成自己的學業。
校外兼職主要是指學生為了經濟收入、能力鍛煉等某一特定目的,利用課余時間在校外從事的各類勞務活動。
第三條 校外兼職條件
(一)年滿18周歲,在課外業余時間從事學習之外的工作;
(二)品學兼優,學有余力;
(三)凡有兩科及以上考試不及格或受到校級紀處分的學生,一律不準申報;
(四)大一新生在第一學年原則上不能參加校外兼職。家庭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酌情考慮。
第四條 校外兼職崗位規定
(一)兼職企業、職業必須是有資質、合法職業;
(二)堅持安全第一原則。不得從事法律法規明文禁止、或有較大安全隱患、有毒有害及高危行業的崗位;禁止到娛樂(酒吧、網吧、KTV、遊戲廳、舞廳、洗浴中心、會所、賭場)、賓館等場所兼職;
(三)兼職崗位的勞動強度和時間安排不得影響學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
(四)提倡選擇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崗位兼職。
第五條 校外兼職崗位審批
(一)學生申請
學生本人根據校外兼職條件、兼職單位工作證明(相關資料),填寫《太阳2娱乐校外兼職申請表》;
(二)輔導員審核
輔導員核實學生申請信息。符合條件,須與家長或者監護人聯系,以取得家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明確意見。家長同意的,請學生和家長分別簽署書面安全承諾書(家遠的可以請家長簽字拍照傳過來)。手續齊全後,輔導員簽署意見報系(院)審批。學生不符合校外兼職條件、或者是家長不同意校外兼職的,輔導員要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系(院)審批
系(院)根據輔導員提交的材料、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把關、審批,並對本部門的校外兼職登記造冊,妥善保存相關資料。同時,報學工處備案。
(四)學工備案
學生工作處將全院在校外兼職的學生信息進行匯總、造冊,並適時與系(院)拜訪兼職學生所在企業,了解學生的工作表現。
第六條 對校外兼職學生的要求
(一)兼職學生必須嚴格準守太阳2的各項規章製度、學生手冊;
(二)凡是因校外兼職發生的違紀行為、或是影響學習和學院正常教學秩序的,太阳2按照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同時,系(院)、太阳2有權責令其停止校外兼職活動;
(三)對因在校外兼職而侵犯學院權益或是影響到學院聲譽的學生,太阳2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校外兼職屬於學生個人行為,凡因校外兼職而觸犯法律法規,或違規操作造成工傷事故以及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學生本人、家長自行承擔全部後果;
(五)兼職學生必須了解兼職企業、兼職崗位以及公安、稅務、工商等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遵守行業職業道德及規章製度。同時妥善處理好學習和兼職的關系。崗位更換或者停止兼職必須及時告知輔導員。
第七條 校外兼職學生的管理
(一)各系(院)要嚴格執行審批手續,確保學生兼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做好兼職學生的跟蹤管理,督促學生定期匯報兼職情況。對兼職過程中出現的困惑、困難,要及時給予教育引導和幫助,對於不適合的崗位,要立即終止學生兼職;
(三)學生工作處協助系(院)對部分兼職學生進行回訪,了解其單位的工作性質及兼職學生的表現,同時發現和掌握兼職學生中的典型,並以此帶動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創業就業工作的開展;
(四)系(院)每三個月向學工處反饋兼職學生信息,重要情況及時上報;
(五)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學院和兼職單位的各項規章製度,加強安全意識教育,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第八條 附則
(一)本規定適用於全院學生;
(二)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