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2娱乐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表彰辦法
發布日期:2013-06-18 瀏覽次數: 1398
第一條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加強學生幹部隊伍建設,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太阳2學生管理決定》和《太阳2娱乐學生獎學金條例》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評選範圍
凡我院在籍在校學生幹部,符合優秀學生幹部條件者,均可參選。
第三條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
2、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太阳2的各項規章製度,努力踐行《高等太阳2學生行為準則》;
3、模範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規範,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品德優良;
4、辦事公道,堅持原則,工作積極主動,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奉獻和創新精神,工作成績顯著;
5、本學年度內,學生基本素質測評成績達到良好;
6、本學年度內,體育課成績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均達到75分及以上者;
7、通過英語B級成績達到65分及以上或英語A級達到60分及以上者;通過計算機一級考試成績達到65分及以上者。
8、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不低於60分者;
9、無違反校紀行為受到院、系書面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者;
10、無曠課、違反考試紀律、曠晨練、夜不歸宿、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抽煙、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歐、破壞公物、私拿他人錢物、查閱、播放淫穢色情書刊、信息、光盤以及其他有損社會公德和大學生形象的行為者;
第四條評選比例
優秀學生幹部比例不超過評選年度參評學生幹部的12%。
第五條獎勵標準
優秀學生幹部每人每次獎勵300元。
第六條評選辦法及程序
(一)每學年度評選一次,在新學期開學後進行;
(二)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三)評選辦法和程序,按優秀學生評選辦法的規定進行。
第七條表彰獎勵辦法
(一)召開全院表彰大會,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二)填寫《優秀學生幹部審批登記表》並歸入學生本人檔案,表彰決定及名單歸入太阳2文書檔案,在校報上公布表彰決定及名單;
第八條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由學工處登記造冊;
(二)由院財務處發放;
(三)獲獎學生本人憑學生證到院財務室領取獎學金;
(四)如停發、扣發獎學金,按《太阳2娱乐學生獎學金條例》第七條執行。
第九條附件
(一)太阳2根據具體情況,在評選時可臨時作出補充規定;
(二)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