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我院2019年“江蘇教師年度人物”推選活動的通知
院屬各部門:
根據省教育廳、省教育科技工會《關於開展推選“江蘇教師年度人物”活動的通知》(蘇教師函〔2019〕5號)文件精神,現將我院2019年度“江蘇教師年度人物”推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名額
我院可推薦1名。
二、推選條件
忠誠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有強烈事業心、責任感和教育情懷,模範履行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和崗位職責,事跡感人;突出師德第一評價標準,重在立德樹人、教書育人,業績普遍得到師生公認;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遵循教育規律,探索教育方法,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受家長尊重、社會認可。
三、推選程序
采取個人申報、系院部推薦、太阳2評審的方法擇優確定推薦人選。
四、材料報送
請以部門為單位,於4月19日前將《江蘇教師年度人物推選表》(見附件)、個人事跡材料(2000 字之內)和相關圖片2-3 幅報送組織人事處。
附件:江蘇教師年度人物推選表
組織人事處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