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青年教師導師製的實施辦法
根據學院“十三五”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切實加強青年教師的培養,充分發揮具有豐富教學經驗的骨幹教師在教學和科研中的示範和傳幫帶作用,全面提高青年教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建立一支師德好、業務精、有潛力、能創新的青年教師隊伍,特製定本辦法。
一、培養範圍和年限
原則上在35周歲及以下的專任教師,培養周期一般為兩年。
二、導師的選任條件
1.具有良好的師德和職業道德,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教學效果,治學嚴謹。
2.原則上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導師的選任以系(院、部)為主,也可以由青年教師自行聯系,校內外均可。校內青年教師導師原則上每年可指導2-3名青年教師。一名青年教師選配一名導師,導師基本情況報人事處備案。
三、導師職責
1.指導和幫助青年教師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幫助青年教師製定職業生涯發展規劃。
2.根據青年教師所學專業和擬承擔的教學工作任務,為其提出相關參考學習書目和專業知識要求;從教學內容的組織、教學方法與手段、授課技巧等環節進行指導;輔導青年教師根據教學大綱要求,編製教學計劃,命題試卷,選用教材和參考書;檢查青年教師教案、課程進度和效果、作業的批改和輔導答疑等環節,並提出整改意見,達到青年教師熟悉掌握教學全過程的目的。
3.指導和幫助青年教師了解並參與教科研活動,選擇並確立研究方向;培養期間,指導青年教師申報教科研項目1次和公開發表教科研論文1篇。
四、培養內容及要求
在導師指導下,青年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0次,並承擔一門以上課程的助課工作,有聽課和助課體會記錄,與導師溝通並接受指導;根據教學大綱組織教學內容、編寫教案、選編習題、試題、教材和參考資料,完成對學生畢業實習和論文的指導工作,熟悉並掌握教學的全過程。
五、培養工作考評
1.導師的考評內容按照導師職責要求進行考核;青年教師的考評內容包括教學情況(教學計劃表、任務書、教案、輔導答疑記錄、批改作業和實驗實訓情況等)、教學效果(學生對教師的評價意見、教學督導組聽課意見等)、聽課記錄、教科研情況(申報項目、發表論文)。
2.考核分為學期小結、年度考核和培養周期考核。培養周期結束青年教師與導師分別提出培養工作總結,青年教師由導師進行考核,導師由系(院、部)組織考評小組進行綜合考評,並分別提出考核結果(等級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報人事處備案。
3.考核合格的導師,每指導一名青年教師,每年給予導師3000元輔導工作補貼。
六、指導青年教師是教師高級職務崗位的必備條件和基本要求,青年教師導師指導環節是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技術職務的必要環節,與擔任學生班主任、獲得“雙師素質”同等重要;為使青年教師培養工作有序開展,人事處建立青年教師培養檔案。
七、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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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