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我院2014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
院屬各部門: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4]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現就我院2014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人員範圍
教師、實驗人員、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員和圖書資料人員。
二、崗位要求
學院嚴格執行省教育廳規定的“按崗申報、按崗評聘”原則。
1.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對象為專職輔導員,即在一線直接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員,同時包括系行政副主任、團總支書記、黨總支副書記等副處級及以下從事學生工作的人員。
2.教師崗位且不具備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須同級轉評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後,方可申報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同級轉評教師專業技術職務,需從事高校教學科研工作1年以上;晉升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需從事高校教學科研工作3年以上。
3.具有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現聘任在管理崗或專職輔導員崗的人員,可按現聘崗位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具有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現聘用在管理崗或專職輔導員崗的人員,須同級轉評現聘崗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後,方可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具有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現聘用在管理崗位的人員,可申報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具有教育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現聘任在專職輔導員崗的人員,可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其他申報要求
1.教師資格證
凡申報高校教師(包括思政系列的中、高級技術職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應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
2.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從2013年起,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不再需要提供基礎理論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證明。2008年以後專職從事輔導員工作的青年教師晉升思政系列講師,須取得由省教育廳組織培訓後頒發的《江蘇省高校輔導員上崗培訓結業證書》。
3.時間計算
申報人員的任職年限,論文論著公開發表出版時間,科研成果通過鑒定的時間等,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4.論文、著作
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學術論文必須提供期刊網的檢索證明,否則不得填寫進《職稱評審表》。副高級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代表作不得超過8種。
5.職稱評審費
申報中級職稱每人200元,申報副高級職稱評審費400元、答辯費100元、同行專家鑒定費600元。
四、工作程序
準確把握評審條件和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評審程序,確保評審和推薦質量。具體程序如下:
1.代表作鑒定
由人事科負責申報人代表作的送審。申報副高級職務人員須提交兩篇代表作送2名具有正高級職務的校外同行專家鑒定。
2.審核和測評
此項工作由人事科負責組織,主要是對申報人填寫的《職稱評審表》的內容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核、測評,具體分工如下:
(1)基本情況、學習工作經歷、任現職以來繼續教育情況、工作總結和綜合考核意見由人事科負責審核和填寫。
(2)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由教務處負責審核。
(3)任現職以來科研工作、專業實踐情況、近5年年度教學質量考核由高職研究所負責審核和填寫。
(4)任現職以來社會服務情況、教學質量綜合考核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報人員的工作業績民主測評以及民意測驗評情況由所在部門負責審核和測評。
所有申報職稱的人員均須進行民意測驗,參加測驗的人員不得少於15人,且同意人數在半數以上方可推薦進入學科評議組。申報教師系列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需進行教學質量考核,考核小組一般不少於5人。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需進行工作業績民主測評,測評人數一般不得少於15人,優良率在70%以上方可申報。
3.學科組評議
對晉升高校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要著重考察申報人員的教學能力、學術水平和教學科研業績。
對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職務的人員,要著重考察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和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實績。
對教師以外其他系列人員,要著重考察其在本專業技術領域內表現出的實際業務水平、管理水平和學術水平。
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須在相應學科組進行10分鐘左右的述職和答辯,答辯重點放在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科研創新、教學科研思路等方面。學科組成員在認真審閱材料、充分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學科評議組贊成票數超過應到評委半數者方可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推薦。
4.學院評審委員會評審
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照任職條件,在認真審閱材料的基礎上,充分評議,最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評委會贊成票數超過出席會議的執行委員人數三分之二方為通過,其中對申報高級職稱的由學院向省高評委推薦。
5.學院公示
學院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在太阳2網頁公示5天無異議後,將申報高級職稱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上報省教育廳。
五、日程安排
1.3月10日左右,學院發文啟動2014年職稱申報與評審工作。
2.3月18日前,以部門為單位將申報人員的《職稱評審表》等全部申報材料報送人事科。
3.4月10日前,完成《職稱評審表》中有關內容的審核、測評和推薦等工作。
4.4月15日前,完成學科組評議工作。
5.4月22日左右,召開學院職稱評審委員會。
七、其他事項
1.學院內聘副教授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評聘工作同時進行。
2.為使教職工準確、規範提交申報材料,申報高校教師系列高、中級職稱和高校教師外其他系列中級職稱的提交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在學院辦公群發布。
學院辦公室人事科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