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支部書記的基本職責
黨支部書記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定期向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經常同行政領導以及工會、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保持密切聯系,交流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5.抓好支部委員會的學習,按時召開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搞好黨支部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的作用。
黨支部副書記協助書記開展工作,書記不在或出缺時,受書記或上級組織委托領導作用。
二、組織委員的職責
支部組織委員是黨的支部委員會中負責組織工作的成員。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在上級黨組織有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了解和掌握黨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和督促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並按黨章規定,積極做好黨支部換屆改選的準備工作。
2.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黨紀教育,搜集和整理黨員的模範事跡,向支部委員會提出表揚和獎勵的建議。
3.正確掌握發展黨員的工作方針,了解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負責對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製定切實可行的發展黨員的工作計劃,嚴格按照黨章規定,具體辦理吸收黨員的各項工作。認真做好預備黨員的考察工作,按時辦理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4.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例如黨員登記和鑒定,編造黨員手冊,定期完成統計,轉接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等。
三、宣傳委員的職責
支部宣傳委員是黨的支部委員會中負責宣傳工作的成員。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在上級黨組織有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了解黨內外的思想動態,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擬定和提出學習計劃和建議,采取各種形式,組織黨員和群眾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即實事求是的學風;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現代化科學技術知識、法律知識、歷史知識和其他多方面的知識;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
2.組織政工宣傳隊伍,充分利用廣播、板報等宣傳工具,開展宣傳鼓動工作,宣傳優秀黨員的先進思想和典型事跡。
3.指導、協調本單位工會、共青團積極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提高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活躍群眾的精神生活。
四、紀律檢查委員的主要職責:
1.了解、掌握黨員在遵守黨紀國法方面的情況,提出黨風黨紀教育的意見,組織黨員學習黨規黨紀和有關法律。
2.受理並向上級黨組織轉達群眾對黨員的檢舉、揭發、控告,受理、轉達黨員的控告、申訴、協助上級黨組織和紀律檢查部門做好本單位黨員違紀案件的查處。
3.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對他們進行教育和幫助。
五、青年委員的主要職責:
1.密切聯系本單位的青年群眾,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指導同級共青團、學生會(班委會)等青年組織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結合青年特點,開展各種健康向上的活動。
3.支持共青團、學生會(班委會)等青年組織搞好自身建設,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