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人社發〔2013〕19號
關於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所
質量管理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銅山區、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職業技能鑒定所:
根據《職業技能鑒定規定》、《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規則》及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相關文件要求,為提升職業技能鑒定所管理服務水平,規範職業技能鑒定行為,構建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長效機製,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所質量管理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檢查的重點是職業技能鑒定所設置的基本要求和實施鑒定工作的基本情況,主要指標有:崗位設置和規章製度、檔案資料管理、鑒定實施要求、質量監督反饋等。
二、工作步驟
檢查工作結合2012年度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年檢工作進行。
(一)自查階段(2013年2月18日—3月8日)
各地區、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製定《職業技能鑒定所質量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嚴格按照《職業技能鑒定規定》、《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規程》及《徐州市職業技能鑒定考務檔案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組織開展自查工作並形成書面自查報告。
(二)檢查階段(2013年3月12日—3月底)
我局檢查工作組(由職業技能鑒定行政管理人員、質量督導人員、考評員等組成)根據檢查標準,通過聽取自查情況匯報、查閱2012年7月以來的相關考務檔案及臺帳資料、查看鑒定場地和設施設備、查看一個批次以上技能操作鑒定現場和過程,對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展合格檢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職業技能鑒定所質量管理檢查工作由職業技能鑒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技術指導和工作協調。
(二)職業技能鑒定所質量管理檢查工作是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高度重視職業技能鑒定所質量管理檢查工作,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以有效的文件資料、統計報表、業務原始記錄為依據,實事求是地開展檢查工作。
(三) 各地區、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認真分析總結職業技能鑒定所質量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對檢查結果不合格的職業技能鑒定所,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由該職業技能鑒定所的審批部門撤銷其鑒定資質。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