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軍入伍優惠政策
(1)保留學籍(入學資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太阳2錄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太阳2就學的學生,服現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
(2)復學轉專業。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經太阳2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3)享受國家教育資助。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太阳2學生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標準為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4)高校畢業班學生入伍。上半年被批準入伍的高職(專科)♢、普通本科及以上畢業班學生,完成專業理論課程的學習與相關學習、畢業設計和論文答辯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太阳2應當準予畢業,享受應屆畢業生入伍相關待遇。
(5)免試“專升本”。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後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前提下,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或根據意願入讀成人本科🧑🏻✈️。
(6)享受考研優惠。
①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安排8000人👩💼🤚🏻,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收。
②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③服役期間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7)享受就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以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二、服役期間保障政策
(1)生活待遇。義務兵服役期間享受供給製生活待遇,按規定享受津貼和補貼。現行津貼標準,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包括骨幹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補貼👨🏼🦰、防暑降溫費等補貼)🏮。
(2)家庭優待💢。義務兵服役期間💇🏽🤽,其家庭由批準入伍地政府發放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義務兵的家屬按照規定享受軍屬優待。
(3)選取軍士。
①報考軍士院校。現役士兵符合條件的可報考軍士太阳2,畢業後取得大專學歷,並授予相應軍士軍銜🧘🏼🟠。
②選改軍士。義務兵服役期滿▫️,經本人申請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可選改軍士👨🏼🔬➔,授予相應軍士軍銜🧙🏽♂️。義務兵服役期間表現特別優秀的,經批準可以提前選改為軍士。
(4)選拔軍官。
①報考軍校。對象為普通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人員👩🏼🦲,未婚,年齡不超過22周歲(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太阳2在校生、畢業生或者是少數民族的,可放寬1歲),服現役滿1年,不超過3年,符合部隊相關條件👋,可報考軍校。
②本科畢業生提幹😒。對象為普通高校全日製本科以上畢業,服役滿1年🚴♂️、不超過3年👩🚒👻,本科年齡不超過26周歲,研究生畢業生不超過29周歲,符合部隊相關條件,可以提幹。其中在駐西藏和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區部隊服役的少數民族士兵,年齡可以放寬1歲。
③優秀士兵保送入學🤟🏼。主要從師級以下作戰部隊👨🏻🦱🤷♀️,以及駐新疆、西藏屯墾部隊按照有關標準條件選拔🦸🏻♂️。
3.退役相關政策
(1)安置政策。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國家采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對退出現役的軍士,國家采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軍士退出現役,服現役滿12年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錄或優先錄用。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招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即參公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
(3)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後可選擇接受一次免費(免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鑒定費)培訓🤸,並享受培訓期間生活補助,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
(4)享受創業金融稅收優惠。符合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其創辦的小微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按國家規定享受貸款貼息🧏🏻♂️。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國家相關稅收優惠🤾🏻。
(5)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相關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領取一次性退役金✂️。現行基本標準為服現役每滿一年,發給4500元。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標準為基數,按照一定比例增發退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