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年江蘇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6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辦高﹝2016﹞3號文件精神,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題要求
訓練項目不限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生興趣在一定範圍自主選題🧑🏻🦽➡️。選題範圍為:有關教師科研與技術開發(服務)課題中的子項目▶️;開放實驗室🪡、實訓或實習基地中的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實驗與訓練項目;發明👸🏼🤘🏻、創作、設計等製作項目🎲;產業最新需求和企業生產實際問題分解細化的具體項目或企業設置的開放性課題;校內外創業園地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項目🫷🏻;結合科技創新的一切有待於創業實踐的項目🏗🥮;專業性研究及創新項目,創業計劃與職業規劃創新項目👨🏻💻⏳;社會調查項目;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等。訓練項目不得代替學生畢業設計(論文)🦹🏿♂️。
二、申報人要求
創新訓練項目申請人為全省普通高等太阳2的本、專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創業訓練項目申請人為全省普通高等太阳2的本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鼓勵學生跨太阳2🪚、跨院系、跨專業、跨年級組建團隊申報項目。每個團隊人數應控製在5人以內🌖,項目主持人不超過2人,項目組成員必須有明確的分工👩👧👧。每名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負責一項創新或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不得一次同時在不同項目之間交叉申報。
每個項目最多2名指導教師,每名指導教師同時指導的“創新訓練計劃”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項(包括未結項)。第一項目指導教師原則上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
三、申報類型與時間要求
我院推薦名額為🐡:“創新訓練項目” 一般項目12項,指導項目5項,校企合作基金項目在堅持質量為先的前提下不設限額。請各部門積極組織申報,於2016年4月15日前將申請表(見附件1)送至教務處尤鋒老師處(主814室),學院將評審後擇優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