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的要求,積極探索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及其實現途徑,深入推進實踐育人工作,引導和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內外各類素質拓展活動🧝🏽♀️,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倡導學生個性發展🚠,激發學生潛能🧑🏼🎓,著力培養學生的主動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規範學生綜合素質拓展學分認定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綜合素質拓展”課程是必修課程,每學年100學時🫚,2個學分(專科三年級實習期間除外),即畢業時必須完成4學分,作為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之一♻️。
第三條 “綜合素質拓展”分為“思想學習與建設”🤳、“校園文化活動”、“社會實踐與誌願服務”與“社會工作與競賽榮譽”等四大模塊。素質拓展學分依托大學生成長服務平臺Pocket University(簡稱PU)實施,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認定。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組織機構
學分認定及成績評定由院大學生綜合素質拓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項目開展、審核及相關運營維護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團委)負責👱🏽♂️,各系(院)設立相應組織機構開展工作。
學院領導小組成員🌴:分管院領導任組長、學生工作處處長(副處長)任副組長🚵🏼♂️、系(院)行政副主任為組員。
第五條 審核流程
各系(院)是綜合素質拓展學分的基礎實施單位,負責本系(院)學生素質拓展學分活動項目的規劃實施、審核及管理等工作。學生社團發起活動由團委、社團聯合會審核,系級學生組織、班級發起活動由分團委審核😑;校級學生組織👨🍼、校級行政部門發起活動分別由團委、領導小組審核📘;系(院)發起的系級活動由分團委審核,校級活動由領導小組審核🦤。
第六條 認定部門
校園文化活動模塊由發起部門通過PU系統自動認定👩🏼🦱,參加完相關活動即可獲得相應學時。其他模塊學時通過PU系統提交申報材料,經系(院)部初審🆒、相關部門終審後認定👐🏽。
校園文化活動模塊由相應的發起單位認定。社會工作與競賽榮譽模塊中社會工作任職類由歸口部門認定,榮譽表彰類、專業競賽、文化藝術競賽、學術科研、體育競技比賽等由學工處和團委認定。學生申報時間為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及最後一周。
第七條 成績評定
“綜合素質拓展”課程成績在畢業前提交至團委🧩,學生在校期間的評優工作,需要綜合素質拓展分數至少達到80分以上🥍🐺,具體見評優文件要求。
第八條 申訴機製
學生如對某項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系(院)或團委申訴,由系(院)或團委負責重新審核認定👱🏽♂️;如學生對認定結果仍有異議的🌈,可提請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第九條 違紀處分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以違紀論處;兩次以上(含兩次)弄虛作假的,以作弊論處,並依據《太阳2娱乐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的相關規定予以處分,相應的學分給予取消處理🫵🏻。
第十條 如學生出現轉專業🧑⚕️、留級等學籍異動⚫️,相應審核工作由異動後系(院)負責。
第三章 評定標準
第十一條 思想學習與建設模塊
(一)“思想學習與建設”主要涵蓋學生在校期間所參加各種思想學習和主題教育類活動✈️,學生在校期間參與通過PU系統發起的相關活動後可獲得規定數量的素質拓展學時🎁,每學期學生“思想學習與建設模塊”做多可以獲得30個學時🏚,即課程成績30分🕵🏼♀️;
(二)“思想學習與建設”模塊主要記載學生入黨👩🏻💼、入團情況,學生參加黨校、團校培訓經歷,參加“愛國修德”、“誠信教育”👊🏻、“助學•築夢•鑄人”🤾🏻♀️🙂↕️、“大學生文明、環保、綠色行動”🧙🏼、“大學生防艾項目”、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主題活動🏟、主題班會等等思想引領類活動經歷。
第十二條 校園文化活動模塊
“校園文化活動”模塊主要涵蓋學生在校期間所參加各種文體活動、社團活動等🪔。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經太阳2認定的各級各類校園活動等,通過PU系統報名、簽到,全程參與相關活動後可獲得規定數量的素質拓展學時。每學期學生“校園文化活動”模塊最多可以獲得30個學時,即課程成績30分。
第十三條 誌願服務類模塊
(一)誌願服務是指學生不以獲得報酬為目的,自願奉獻時間和智力、體力、技能等,幫助他人🖐🏼、服務社會的公益行為。包括普及文明風尚🧎♂️➡️♣️、送溫暖獻愛心、公共秩序維護和社會保障、應急救援以及面向特殊群體的誌願服務等🤣;
(二)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經太阳2認定的各級各類誌願服務、參加無償獻血等🫲🏼,通過PU系統報名、簽到,全程參與相關活動後可獲得規定數量的素質拓展學時🧪⛸。每學期學生誌願服務類模塊最多可以獲得20個學時,即課程成績20分;
(三)學生自主參加校內外誌願服務的🙇🏿♀️,可以憑相關證明,按照誌願服務小時數相應折算認定,最多不得超過3次🫵🏼,單次誌願服務素質拓展學時認定不超過2個學時。
第十四條 社會工作與競賽榮譽模塊
(一)團支委💂🧙🏿、班委🍽、校系(院)兩級學生組織幹事,團支書、班長🤚、學生社團負責人🥃、系(院)團總支委員、系(院)級學生組織各部負責人🙇🏼,院級學生組織各部負責人、系(院)級組織主席團成員,院級組織主席團成員,任期屆滿經相關單位考核合格,分別計2、3🐿、4、6個素質拓展學時/學期。同一學期兼多職的,按最高學時認定一項。勤工助學工作範圍內的工作量不計入積分🐖➞;
(二)在校期間獲得各類專業技能與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英語A、B級🚵🏽♂️、四、六級💆🏽♊️、依次按照加2、3、4、6學時🦨🫀,計算機一級和其他職業資格證書按照2學時/項計。證書類別由各系(院)申報👼🏿,及有關部門認定🟩、校團委審核後,予以認定🧔🏼♀️;
(三)各類競賽獲獎
競賽分為校級、市廳級、省部級、國家級四個競賽級別
1.在校級競賽中獲得優秀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特等獎的,分別計3、4♓️、5👳🏿♀️、6、7個素質拓展學時/項;
2.在市廳級競賽中獲得優秀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特等獎的,分別計4、5🚴🏼♀️、6😼、7🎅🏽、8個素質拓展學時/項🦘,其他參加者計3個素質拓展學時/項☃️;
3.在省部級競賽中獲得優秀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特等獎的,分別計5、6🎅🏿、7🐦🔥、8、9個素質拓展學時/項,其他參加者計4個素質拓展學時/項🦵;
4.在國家級競賽中獲得優秀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特等獎的,分別計6、7、8、9👱🏻♀️、10個素質拓展學時/項🧗♀️‼️,其他參加者計5個素質拓展學時/項;
5.同一競賽的不同級別獲獎取最高級別予以認定。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每學期末由學生本人提交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班級團支書將本班材料交到系(院)後🫵🏿📹,由系(院)復核後提交相應部門認定後在PU平臺上記錄學時。學生所提交的材料復印件由系(院)按年級予以分類保管、備查。
第十六條 系(院)將取得素質拓展學分的學生名單及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學年末累計取得學時較少者🦹🏽♀️,系(院)應及時提醒警示,以免影響正常畢業🤟🏿。
第十七條 本辦法未涉及到的事項😇,提交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從2019級新生開始試行,由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