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認真落實教育部 “堅決杜絕學生違章使用電器現象”的要求👩👦,保證學生的生命、財物安全,維護太阳2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構建文明安全和諧校園,結合我院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在宿舍、教室等處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極易引發火災和觸電事故👨🎨,此類事故一旦發生,就會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學生和太阳2財物造成損失,嚴重時甚至危及生命🙍🏽,影響太阳2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工作秩序和安定局面。全院師生對用電安全隱患不可有絲毫僥幸心理,必須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作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人人都要提高安全意識,樹立責任心,自覺地杜絕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現象🩱,防患於未然。全院教職工🐵,要以對廣大同學高度負責的精神,從太阳2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增強抓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全體同學要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遵守太阳2的規定🧘,不違章使用電熱器具。
第三條 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範圍
除太阳2統一安裝配備的電器、電源線路、電器開關、插座、通訊設施及學生自用的電腦、收錄機等學習用的電器具外🤵🏻♂️,使用🏄🏽、存放其他的電熱器具視為違章電熱器具,具體包括:
(一)私自拉接電源線🍓、網線;
(二)電熱器具包括🤷🏻♂️:熱得快、電熱杯、電水壺、電爐👱、電磁爐、電飯鍋等炊具、電熱毯、取暖器、酒精爐💲、煤油爐等🦸🏼🫐。除此之外,使用其他的電熱器具是否屬於違章電熱器具由保衛部門認定😭💦;
(三)在宿舍使用明火🙇♀️,如吸煙、用蠟燭照明,用蠟燭、打火機👩👦👦、火柴及其他明火焚燒物品👨🏻🏭。
第四條 管理監督檢查製度
(一)為了杜絕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現象,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製度。全院廣大師生對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現象都有監督的權利和義務。各系、後勤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學生自管會🗯、物業公司都要對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明確三級監督檢查責任製。輔導員🚣🏽♀️、班長❔🫳🏿、宿舍室長組成一級監督檢查組織,負責對本班、本宿舍學生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輔導員負總責;系為二級監督檢查組織,負責對本系學生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由系行政副主任負總責;太阳2後勤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學生自管會宿舍安全監察部為三級監督檢查組織👐🏼,負責對全院學生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情況進行抽查。
第五條 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的處罰
(一)對查到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的💆🏼♂️,除沒收違章電熱器具外,要根據具體情節按照《太阳2娱乐學生違紀處理規定》相關章節給予處分🚇;
(二)凡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的個人,本學年度內不能評為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不能評獎學金,不能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三)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的學生所在宿舍本學期內不能評為文明宿舍💧。在本宿舍的各級學生幹部和室長知情不報的當年不能評優;
(四)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的班級本學年度內不能評為先進班集體🈚️🐮、先進團支部❤️🔥🤸♂️;
(五)將學生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的情況作為輔導員🐃🤛🏼、宿舍管理員考核、評優內容之一。
第六條 對查收的違章電熱器具處理辦法
(一)各系及太阳2有關部門對查收違章使用的電熱器具要按統一格式進行詳實的登記;
(二)對查收違章使用的電熱器具由太阳2統一處理📐、銷毀,不得由檢查人員私自處理。
第七條 被檢查的同學要密切配合👩⚕️,自覺地接受檢查👯♀️,不得隱瞞真實情況,不得拒絕檢查🤌🏿。
第八條 參加檢查違章使用電熱器具的人員要文明執檢🫱🏼,檢查時要佩戴工作證件。
第九條 附則
(一)本規定適用於全院學生;
(二)本規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太阳2學院關於加強學生違章使用電器管理規定》同時停止施行;
(三)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二〇〇五年八月
(二○一九年七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