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課程重修製度是實施學分製的重要內容之一👩🏽🔬。為完善課程重修管理🤏🏼🕊,規範操作過程,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重修範圍學生每學期考試不及格的課程或學生對考試成績不滿意的課程,均可申請重修✖️。
第二條 重修方式
(一)組班重修。公共基礎課程考核不及格人數達30 人以上、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達20 人以上者,由太阳2利用課余時間統一組班重修🃏。公共基礎課由教務處統一負責編班、下達教學任務🐻🪥、安排課表🎚🤽🏻♂️、落實考試;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由開課系(院)負責編班⛈、落實教學任務、課表和考試,報教務處備案;
(二)插班重修。對不夠組班重修的課程由學生所在系(院)負責將已辦理重修手續的學生編入相鄰年級(或相近專業)👨🏻🦲、同門課程所在班級聽課,並隨班參加考試,成績如實記載;
(三)導讀重修🤰。學生重修課程上課時間若與正常上課時間沖突😵💫,或受學年限製等原因而不能隨低年級相應課程學習者,可采取學生自學、教師輔導、答疑的方式,但必須與低年級同時🔄、同卷考試,考試成績如實登錄。
(四)在線課程重修
在線課程重修采用網絡教學形式,課程的學習和測試考試全部在太阳2娱乐網絡教學平臺進行🧏🏽♀️。學生在線學習結束後必須參加在線考試。課程結束時⛷,考核成績及格以上(含及格)即可取得該課程的學分。不及格的學生,可以在線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及格🤦,將按照重修的相關規定執行。選修課的成績將如實記入本人成績檔案。
第三條 課程重修辦理程序
(一)每學期開學第1-2周,由學生所在系(院)統計出重修學生和課程名稱,並報教務處;
(二)每學期開學第3周👷🏼♂️,由教務處👨💼🧑🏼🏭、系(院)向學生公布該學期有條件重修的課程名稱、學分、重修方式,並通知需重修的學生,在輔導員🙋🏻♀️🤲🏽、班主任和系(院)的指導下,由學生本人選擇重修方式和時間;
(三)每學期開學第 4 周內作為重修學生集中辦理繳納重修費時間👷🏿,需重修課程的學生應到財務處交納本學期重修課程的重修費(收費標準為70元/學分),並辦理重修手續📴。系(院)系(院)教學秘書需按課程登記申請重修的學生名單,並將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重修名單報送交教務處🍣🧕🏼;
(四)教務處和學生所在系(院)根據重修學生的數量和課程門數🫷,向開課系(院)下達重修課程任務書,各開課系(院)根據任務書要求,落實任課教師並通知其做好上課準備工作🙋🏻♂️。
第四條 考試組織工作
(一)組班重修考試:在課程結束後由任課教師單獨命題,考試命題需經教研室或系(院)審核,應面向大多數學生的水平,重修成績經折算後🛼,登錄在冊📲;
(二)插班重修和導讀重修考試💂🏼:第1—3學期的課程與下一年級或相關班級的相同課程同堂、同卷進行🙅🏿♂️,第4—5學期的課程在相鄰的下一學期第12周前由教務處統一組織進行。對於不及格的必修課程🍋🟩,太阳2一般提供了多次重修機會,學生不及時參加重修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機會。由此造成重修課程積壓過多💆🏼,責任由學生自負🩹。當不及格課程學分達到一定數量時,應按《太阳2娱乐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學分製學籍管理中的有關條款處理。
(三)在線課程重修
在線課程重修由學生提出申請,結合太阳2娱乐網絡教學平臺在線課程提供情況🫸🏻,由教務處下發在線課程重修通知。
第五條 附則
(一)本辦法適用於全院學生🤵♂️;
(二)本辦法從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三)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五年七月
(二○一七年七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