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為順利完成2019屆畢業生的各項教學工作,現提出如下安排意見,希望各系(院)遵照執行🚋。
1、請各系(院)將參加畢業前補考的學生成績全部登記在冊並錄入教學管理信息系統,並於2019年4月23日前填寫好《2019屆畢業生“畢業前補考”不及格課程學分統計表》(附表1)後,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
2🤳🏼、各系(院)應在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畢業生的全部畢業實踐環節(崗前實踐🏌🏿♀️、論文、設計等答辯或評閱)的成績登記工作🫰🏼。並把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名單(附表4)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作為打印學歷證書的依據。
3、對於欠學分數不超過50學分(含50學分)的學生🫂,暫發結業證書。對於這部分學生👨🦲,如果學生本人提出書面考試申請要求(附表2),經學院同意後🛳,可於2019年10月中下旬安排進行(具體程序及安排另行通知)一次考試,考試按每學分70元標準收取費用🤛🏼,若考試後達到畢業要求📯,可換發畢業證書。
4、對於所欠學分數超過50學分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於當年10月前提出書面延長學習年限申請(附表3)⭕️,經學院批準後備案,按延長學製處理。在延長學習年限期間,可保留其學籍,學生考試按每學分70元標準收取重修費用,若在一年內修滿所欠學分🐺👩🏻🍳,達到畢業要求🔣,可發2020屆學生畢業證書;若本人不願延長學習年限🙋🏼♂️,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太阳2可發其肄業證書;若本人不寫任何申請則不再保留其學籍.請各系(院)及時通知並做好這部分學生的工作。
5🧏🏽♂️、2019屆學生的畢業證書(含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由教務處打印好後交各系🦸🏼♀️🌐,由各系(院)負責組織頒發。
教務處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