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於推薦評選徐州市“師德先進個人”
活動的通知》
各分工會:
根據徐州市教育工會委員會下發的《關於開展徐州市“師德先進個人”、“十佳師德模範”評選活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將組織推薦“師德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師德先進個人的評選範圍是: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滿5年以上的教師,或曾任教10年以上的學院管理人員。2014年以來已獲得上述稱號的人員不再推薦參加同一稱號的評選。
二、評選條件
1.認真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執教,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風範去影響和培養學生。
2.愛崗敬業,樂於奉獻,有強烈的主人翁意識和事業心,具有強烈的職業光榮感、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樹立獻身教育的職業理想。愛崗敬業、恪守學術道德,自覺履行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示範性、榜樣性。
3.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嚴謹治學,勇於創新,教育教學成績顯著。教書育人,關愛學生,努力培養學生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尊重學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
4.堅持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淡泊名利,自覺抵製各種不正之風。尊重家長,關心集體,團結同誌,具有良好的師德形象,受到師生和家長的廣泛贊譽。
5.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刻苦鉆研業務,銳意改革,勇於創新,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三、評選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應將評選過程作為加強師德建設活動的重要環節,開展各種形式的學先進、趕先進活動,充分發揮模範人物的榜樣和引領作用。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評選方法、評選程序及分配名額,認真、慎重地做好此項工作。
2.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選條件和工作程序,確保評選質量。要堅持走群眾路線,遵循“民主推薦、公開評選”的原則,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真正把先進個人選拔出來。推薦、評選過程要不斷創新,積極吸收學生參加,形成師生相互促進的機製,擴大師德建設活動的成果。
3.堅持原則,客觀公正。評選要采取自下而上、層層推薦、逐級考察、逐級公示的辦法進行。要把評選過程作為學習先進、弘揚正氣的的過程,以評選活動促師德建設,以師德建設促活動開展。
4、各分工會推薦1名,推薦2名及以上的分工會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評選。
四、評選推薦時間
(一)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點前將推薦表、簡要事跡材料(400字左右)各一份交至院辦李德才處。
(二)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大標題用小2號宋體加粗,正文用3號仿宋。
(三)推薦表反正面打印。
太阳2娱乐工會委員會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