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於開展共青團2015-2016年度評優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團總支、各直屬團支部:
在院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我院團委緊緊圍繞學院中心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學習和落實十八大會議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領全院團員青年不斷開拓創新,努力為全院團員青年成長成才服務,並完成了學院黨委和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為總結一年來我院共青團工作,樹立共青團先進典型,激勵廣大團員青年奮發成才,推動我院共青團事業蓬勃發展,經團委會研究,決定在全院各級團組織中開展共青團的各項評優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類別及範圍
1.先進團總支:全院團總支
2.五四紅旗團支部:全院學生團支部、各直屬團支部;
3.先進團支部:全院學生團支部、各直屬團支部;
4.優秀學生會(社團):全院在籍學生會(社團);
5.學雷鋒標兵:全院在籍在校學生團員;
6.優秀團幹部:各班團支部委員和院團委各部成員、系團總支成員中副部長以上幹部;
7.優秀團員:全院14、15級在籍在校學生團員;
8.優秀學生會(社團)幹部:全院學生會(社團)幹部(副部級及以上)
9.優秀青年誌願者:全院青年誌願者
二、名額分配
1.先進團總支:1個;
2.五四紅旗團支部:3個;
3.先進團支部:不超過各系支部數的12%;
4.優秀學生會(社團):1個;
5.學雷鋒標兵:不超過3人;
6.優秀團幹部:不超過每個團支部團員人數的2%;
7.優秀團員:不超過每個團支部團員人數的4%;
8.優秀學生會(社團)幹部:不超過學生會(社團)幹部(副部長級及以上)數的3%;
9.優秀青年誌願者:不超過全院青年誌願者總數的5%。
三、評選條件(參照《太阳2娱乐共青團工作考評辦法(試行)》)
(一)先進團總支
1.考評總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在某方面成績突出;
2.評選年度內無重大工作事故。
(二)先進團支部
1.具備合格團支部條件(考核總分60分及以上);
2.有積極向上,樂於助人,熱愛集體,崇尚科學,反對迷信,文明健康的班風和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
3.活動豐富多彩,富有新意,能較好完成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4.組織製度健全,支部大會、團小組會、團員年度團籍註冊等正常開展;
5.在文明班風建設及團支部理論學習、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中成績顯著;
6.認真落實團委工作要點,在青年誌願者活動中、文明班風建設中、道德建設中、推薦入黨積極分子工作中成績顯著;
7.早操出勤率達到太阳2規定的早操出勤率最低標準;
8.評選年度內所在支部團員無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者;
9.考評年度內全班團員考試不及格門次(不含補考通過)不高於班級總人數的15%;
10.團員申請入黨比例超過80%,且團支部書記由黨員或發展對象擔任(一年級支部書記可由入黨積極分子擔任);
11.先進團支部數原則上不超過各系支部數的12%。
(三)五四紅旗團支部
從先進團支部中擇優選出。
(四)優秀學生會(社團)
1.具備合格學生會(社團)條件(考核總分60分及以上);
2.積極組織本系(院)各項學生活動,並收得較好的成績;
3.能較好完成上級團組織和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4.熱心為同學服務,具有奉獻精神,切實起到骨幹帶頭作用;
5.學生會(社團)製度完善,有良好的管理機製,工作作風正派;
6.評選年度內學生會(社團)成員沒有受到書面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者;
7.優秀學生會數原則上評選1個,其他優秀社團組織不超過3個。
(五)學雷鋒標兵
1.符合優秀團員評選條件,並在校園文化建設等方面具有突出貢獻;
2.學雷鋒標兵數全院原則上不超過3人,由各系擇優推薦。
(六)優秀團員
1.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模範遵守太阳2的規章製度。
2.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勤奮學習,評選年度內必修課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含70分)。
3.積極參加文、體活動,有良好的心理素質,無曠課和曠操現象。
4.認真履行團的義務,自覺遵守團的紀律,能按時交納團費。
5.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具備評選條件:
(1)評選年度內單科成績有不及格者;
(2)未經請假夜不歸宿者;
(3)違章使用電器者;
(4)學年度內受過院或系書面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者。
(七)優秀團幹部
優秀團幹部除具備優秀團員的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團的工作,努力學習團的知識,工作勤奮,作風踏實,較好地完成上級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2.密切聯系團員青年,主動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狀況,協助上級組織做好教育工作,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
3.熱心為團員青年服務,具有奉獻精神,切實起到骨幹帶頭作用,積極主動地開展團的活動,成績顯著。
4.所在支部在全院團的活動中成績突出。
(八)優秀學生會(社團)幹部
1.擔任院、系學生會或社團學生幹部;
2.本年度內學生幹部年終考核良好以上(含良好)者;
3.考評年度內學習成績在班級排名前50%且無不及格現象;
4.熱心組織參與學生會(社團)工作,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責任心,堅持原則;
5.工作作風紮實,勤於思考,勇於創新,樂於奉獻,能團結和聯系廣大同學,有較高的威信;
6.能較好完成上級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在本職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並帶領所在學生組織開展有較好影響的活動,受到太阳2、學院表揚或表彰;
7.優秀學生會(社團)幹部數原則上不超過部門參評人數的3%。
(九)優秀青年誌願者
1.具備優秀團員條件的在冊青年誌願者;
2.熱心參與青年誌願者服務工作,樂於奉獻,積極主動;
3.較好完成上級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出顯著成績,帶領青年誌願者組織開展有較好影響的活動,受到太阳2、學院表揚或表彰;
4.評選數目原則上不超過全院青年誌願者總數的5%。
四、評選辦法和程序
1.本次評比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民主評議和總結工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揚民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由院團委按照我院共青團工作的實際情況,結合團員數量和團組織分配情況將名額分配到各下屬團組織,依據推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評選。
2.學雷鋒標兵、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以團支部為單位,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產生,經各系(院)團總支審核,認真填寫申請表並附不少於1000字的個人先進事跡材料,上報院團委審定。
3.先進團支部、優秀學生會申報單位在各自總結、自評的基礎上提交申報材料,各系(院)團總支組織評委會對申報先進團支部、優秀學生會的單位一年來的工作成績進行考核,選出先進團支部(侯選),然後上報院團委最終審定。凡申報先進團支部和優秀學生會的單位,須填寫申報表並附不少於1500字的事跡材料一份(用A4紙統一打印)。
4.五四紅旗團支部在先進團支部申報單位中選出,由院團委組成評選委員會討論審核支部材料,計算出各項指標得分,排出名次,來最終確定。
5.優秀學生會(社團)幹部、優秀青年誌願者由各組織負責人召開全體成員大會,民主評議推選,認真填寫申請表並附不少於1000字的個人先進事跡材料,統一上報院團委。
6.所有參加評選的集體及個人都要填寫相應的考核表,考核按照自評、上級組織評定的程序進行,最後將考核表及其他評優材料一同報院團委,院團委將進行最後考核評選。
五、評比步驟及時間安排(見附表1)
六、表彰與獎勵
召開全院團員大會,對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向學雷鋒標兵、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品;向先進團支部頒發獎旗和獎金。
七、幾點要求和註意事項
1.各級團組織要高度重視本次評選活動,落實責任製,為保證評選工作的質量,各類先進個人的提名須經其所在班級團支部慎重評選,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後,通過民主程序選舉產生,並上報系(院)團總支和院團委審核。
2.加大宣傳力度,以評促建。各系(院)團總支大力宣傳團員青年中的先進典型,介紹和推廣團的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團員意識教育和團的組織建設。同時通過評比,督促各級團組織查缺補漏,及時整改,努力推動我院共青團工作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3.評選過程中要杜絕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此類事件,立即取消當事人評選資格,歡迎廣大團員予以監督,團委郵箱jzyouth@163.com;
4.評選工作要在院團委統一領導下,由各系(院)團總支具體進行組織領導,各班由輔導員和團支部委員組成評選領導小組,負責本支部評選推薦工作。
5.在評選過程中涉及名額計算時,以小數點後第一位數字為準,四舍五入。
6.各類評選結果及有關材料、評選申報表、考核表於4月25日前報至院團委,逾期不報,按自動放棄處理。
附: 1.評比步驟及時間安排
2.學雷鋒標兵、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會(社團)幹部、優秀青年誌願者登記表
3.團總支、團支部、學生會(社團)、學生幹部測評表
共青團太阳2娱乐委員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