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據省《關於印發2016年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蘇教助中心 [2016]23號)文件精神,現將2016-2017學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格
我院在籍在校已建立家庭經濟困難檔案或在校期間已辦理過生源地貸款需續貸的14、15級學生
二、申請額度:每生不超過8000元
三、申請步驟及相關材料時間要求
(一)首、續貸學生
1.學生填寫《高校院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采集表(2012年版)》(見附件2),系核對無誤存檔備案;
2.各系錄入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
3.貸款名單系內公示三個工作日;
4. 5月26日下午5:00前在省資助系統最終確認申貸學生信息並上報高校。
(二)續貸學生
續貸學生需同時在國開行系統填寫續貸聲明,具體步驟如下:
1.登陸國開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點選“生源地助學貸款”,使用身份證號、密碼等信息(如密碼不正確可聯系學生生源地資助管理中心或撥打95593重置)登錄;
2.填寫續貸聲明,總結陳述一年來的思想、學習進步情況;
3.在“貸款申請”中點擊“新增”,填寫申請信息;
4.提交申請信息,導出貸款申請表,簽字確認並自行保存備用。
四、註意事項
1.請各系嚴格按照《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暫行)》(蘇教助〔2008〕9號)精神,切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工作,及時上報有關學生信息。
2.專轉本確認已被錄取的學生,在貸款受理期間到縣資助中心申請,從“特殊通道”程序走,不占我院額度。
附件1:《高校院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采集表》
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