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全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顧問製度的意見》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依法行政工作要求,進一步規範財政部門PPP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防範化解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各類現實和潛在風險,推動PPP模式更好服務全省“六個高質量”發展,根據《省政府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101號)、《關於推行法律顧問製度和公職律師製度的實施意見》(蘇辦發〔2017〕27號)等文件精神,省財政廳製訂了《關於建立全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顧問製度的意見》,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本製度中“法律顧問”的含義是什麽?
意見所稱法律顧問,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財政部門委托,指派專業律師擔任財政部門PPP管理常年法律顧問,或根據工作需要擔任部分PPP項目相關業務法律顧問的總稱。
二、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什麽?
建立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顧問製度,法律顧問接受財政部門委托,通過建言獻策、審核把關、質詢論證、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方式參與當地PPP宏觀管理及PPP項目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後管理全過程,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PPP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製度等方面的經驗優勢,為PPP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專業服務。有效防範和化解涉及PPP管理的現時或潛在各類風險,大幅提高政府PPP管理能力、管理質量和管理效率。
三、法律顧問受托履職的四項基本原則是什麽?
(一)依法(規)顧問原則。法律顧問接受財政部門委托,從事PPP管理相關法律工作,應當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行業自律準則及其所屬機構的各類管理規範;應當嚴格按照PPP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製度等有關要求,認真履行相應職責,高質量提供相關法律服務,並通過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形式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二)專業勝任原則。法律顧問應具備財政預算管理、工程建設、政府采購、投資融資、項目運營、績效評價等PPP管理相關政策知識和實操經驗。法律顧問應牢固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強化執業風險管理,並對發表的PPP項目意見建議負責。
(三)勤勉盡責原則。法律顧問應當勤勉履職,審慎開展相關工作。
(四)務實高效原則。法律顧問應當秉承對財政部門高度負責的態度,主動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和以往PPP項目服務實操經驗,堅持“政策宣傳在前、風險提示在前、審核把關在前”的服務理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項目前期風險防範提示預警;堅持“關鍵節點防控、關鍵條款防控、關鍵程序防控”的服務要求,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項目中期管理監控;堅持“契約履行規範、爭議處理規範、程序操作規範”的服務目標,配合財政部門監督項目全生命周期高質量實施。法律顧問應當在保持工作質量的前提下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為財政部門提供高質量的專業判斷或建議意見。
市、縣財政部門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專業作用,將法律顧問的專業意見作為PPP項目管理和決策的重要依據。
四、律師事務所接受財政部門委托從事PPP項目法律服務工作,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取得執業許可證並存續五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
(三)具有為PPP項目專業服務所必需的專業律師團隊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五)近三年內無行業懲戒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存在哪些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及其指派律師不得擔任PPP項目法律顧問,並應主動回避?
(一)本人、近親屬或本單位已為相關PPP項目提供咨詢服務,或為政府方(實施機構)、社會資本方提供相關服務,可能影響法律顧問履行職責的;
(二)本人、近親屬與相關工作所涉及的單位有直接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法律顧問履行職責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履行職責的情形。
六、法律顧問應履行的基本職責包括哪些?
(一)為當地PPP項目管理相關的重大改革、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資產處置、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服務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參與當地PPP項目管理規範性文件和政策製度的起草、論證。
(三)為當地PPP項目在項目識別、項目準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和項目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各階段重大事項的合法合規性論證提供法律服務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參與當地PPP項目的洽談,參與當地PPP項目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實施方案、政府采購文件、PPP項目相關合同文件及相關法律文書的審查、論證、修改等。
(五)為當地PPP項目涉及的爭議事項、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六)參與處理當地與PPP項目有關的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七)參與當地PPP項目規範發展相關問題的調研、培訓等。
(八)其他PPP管理相關事項。
七、法律顧問應當如何發表法律意見?
法律顧問在出具法律意見時,對與法律相關的業務事項應當履行法律專業人士特別的註意義務,對其他業務事項履行普通人一般的註意義務,其製作、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判斷結果、法律意見應有充分依據支撐,並清晰完整援引法律法規、政策製度和項目涉及資料等相關具體條款。法律意見書應當由兩名以上執業律師簽名,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並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