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將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後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2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明確了這一免稅政策。通知指出,享受稅收優惠的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註: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據了解,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將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後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2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明確了這一免稅政策。通知指出,享受稅收優惠的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